漢中市南鄭區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實行“市級統籌、縣區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各義務教育學校是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各校校長是招生主體責任人,負責成立學校招生工作組,制定招生工作細則,公示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做好咨詢接待、學生信息登記審核、發放入學通知書、信訪維穩等工作。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教育、公安、鎮(街道)、村(社區)協調聯動,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核定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確保學區范圍無盲點,學區應保持相對穩定。
凡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且在招生范圍內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七年級招收2023年六年級畢業且在招生范圍內的少年。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鎮(街道)審核辦理。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確保應入盡入。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劃定的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由區教體局審定并公布,納入全市統一管理平臺實行網上報名招生。符合民辦學校入學條件的學生,由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按照規定的時限,登錄“漢中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區教體局對報名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學生只能填報1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且報名后不能修改。民辦學校優先滿足具有南鄭區戶籍、政策優待人員子女、購房隨遷子女的需求,若在南鄭區招不滿可在全市招生。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由區教體局組織實施,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依據戶籍、住房等條件由區教體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學區內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七年級招生由本校六年級學生免試直升,不得對外招生。
區教體局要按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要求,原則上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的標準,根據學校辦學條件、辦學規模等情況,科學編制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核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堅決做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只減不增。
(一)落實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
(二)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充分發揮南鄭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進行科學評估,對具備學習能力的,優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安排就近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落實優待對象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依據國家、陜西省有關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優待政策。
通過多種方式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優化報名登記、遞交證明材料、審核相關資質等程序。各學校對需要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提前告知家長。
(一)城區公辦小學
1.登記對象:監護人戶籍和房產均在學區內、監護人為政策優待人員的、監護人戶籍未在學區內但房產在學區內的適齡兒童。
2.招生規則:城區公辦小學按照劃定的學區范圍招生,首先安排本學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依次安排監護人為政策優待人員的、戶籍未在學區內但房產在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入學。
3.提供材料:監護人戶籍和房產均在學區內的,需提供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為政策優待人員的,需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為符合條件的在職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引進高層次人才等各類優撫對象的證件、學生和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及有關優撫文件。監護人戶籍未在學區內但房產在學區內的,需提供學生及監護人的共同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稅務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非南鄭戶籍的購房者還需提供南鄭區居住證)。
4.材料要求:在學區內落戶的時間應為2022年12月31日前,學生戶籍應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學生空掛戶口者無效;房產證、購房合同、繳費發票的時間應為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上時間含2022年12月31日)
5.入學程序:首先由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到學區相應公辦學校登記信息、申請入學,各學校確定擬入學學生名單,經區教體局組織審核后,中心城區學校分批次發放《入學通知書》。開學報名時,適齡兒童持《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到注冊。
(二)城區公辦初中
1.對口直升的方式:大河坎九年制學校六年級學生免試升入本校七年級就讀;76號學校六年級學生免試升入本校七年級就讀;華燕學校、大河坎鎮中心小學六年級學生免試升入中所中學七年級就讀;蓮花九年制學校六年級學生免試升入本校七年級就讀;漢中市東辰小學六年級學生免試升入漢中市東辰初級中學七年級就讀。
2.登記(報名)的方式:城關一中、漢山初級中學按照學區登記漢山街道辦轄區內小學畢業生。首先安排本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依次安排監護人為政策優待人員的、戶籍未在學區內但房產在學區內的適齡少年入學。登記時需提供的材料清單參照城區公辦小學執行。
3.因回戶籍地、居住地(房產)等原因,申請到大河坎片區和漢山片區公辦初中就讀七年級的學生,應提供的材料參照“城區公辦小學”,并攜帶學籍卡,大河坎片區學生到蓮花九年制學校登記,漢山片區學生到漢山初級中學登記(具體時間以學校登記公告為準)。8月30日前,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登記學生入學。
(三)農村學校
農村小學一年級和初級中學七年級均按固定學區登記招生。8月15日前,農村學校向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各鎮(街道)、各學校要穩妥做好招生工作。全面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關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區教體局和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入學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加大對招生各環節和特殊群體入學政策的宣傳。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及時主動公開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各學校要通過多種方式,向學生及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辦學特色,宣傳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引導全社會形成科學的教育觀、價值觀,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
(一)落實“十項嚴禁”。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嚴禁以集團化名義進行招生,教育集團內各學校招生后學生不得跨校流動。
(二)加強學籍管理。各學校要按照“一校一碼、一生一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和初中新生學籍接續。規范轉學流程,因戶籍遷移、父母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的,可申請辦理轉學手續。學校負責學區內轉入學生的登記、政策解讀和協調工作,有空余學位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無空余學位的要協調辦理學生轉學工作。區教體局要落實監管責任,嚴格審核轉學申請和佐證材料,不符合轉學規定的一律不得通過。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三)嚴肅追究責任。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或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民辦學校)、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舉報電話:0916-5515221,0916-5516217。
來源:區政府信息網